f_2456838_2 (複製).JPG

前言~本文關於妨礙家庭者之生物觀點論,

         若支持三小行為者不適宜觀看。

要看我也不反對,但筆戰與口水留言一律刪除。

 

 

首圖這張是1538年 提香《烏爾賓諾的維納斯》的畫(註1)

  

晚上去吃火鍋,隔壁桌有兩個女生大聲的談話。

 

一個大約有我體型一倍多的女生對著另一個有我體型兩倍多的女生,不斷的談論著「一夫一妻是社會編出來的」、「男女生就像吃東西,誰也不想每天吃一樣的,有時候陽春麵有時候火鍋才對」、「看對眼最重要,沒那麼多限制」。

 

然後這位一倍多女士就嫌兩倍多女士「道德感太重了」,還有甚麼建議兩倍多女士可以「等人家老婆死掉小孩大了再接手,還不用負責傳宗接代,也沒有甚麼社會責認」云云.......

 

 

這種一般像三小說的沒腦觀念對話,我也不認為應該是苗條漂亮女生說出口。

(話說真的條件好還需要當*女嗎)

不過至少應該這些話出自帶著假眼睛假睫毛,不是胸低就是裙短、笑的淫淫蕩蕩氣質超LOW的咖才對。

 

 

我只能說他們兩位女士真的嚇到我了!

( 而且我後來趁他們去拿食物,我還有認真看了一下長相說)

 

 

原來~自我感覺良好是可以嚴重成這樣。

原來~只要腿鬆一點就可以當三小。

 

 

 那位一倍多女士有一些觀念讓我終於醒悟:「原來社會不是生病,是很多人開始生物退化了!」

 

 

人類,一胞胎哺乳類動物。

看看現在非自願剖腹產的產婦,原來生產是有這麼多死亡的風險!

以前社會又以體力維生,男性自然是得大量撒種避免絕種與生存困難。

 

但是隨著人類生物的進化,看來人類開始精簡生育以培育更佳的下一代。

因為物種進化,對感情的重視,一夫一妻制越發成型。

就進化而言,若是多人互相交配才是物種進化的正確道路,那多重性伴侶就不會有如此嚴重的病症產生(如愛滋病)。

 

e3c575e9.jpg  

(1863 年  馬奈《奧林比亞》 )註二

 

撇去道德不談(道德就才真是一種創造出的「觀念」)。

社會追求進化,故對很多狀況定下了法律。如近親不得通婚就是如此。

其實近親通婚又礙到誰了?為什麼各國法律大都要明文規定不准?

因為如果不是正在艱辛生活以人數取勝的進化階段。近親通婚已經確定高機率會發生畸形、智能問題等等的不良人種。

 

 

所以這些法律是在預防社會的倒退、物種的退化以及更精進的生活品質!要降低培育問題發生的可能。

一般人產檢要一關一關的做檢查,因為一旦生出有問題的狀況,並不是誰的錯,社會也需盡量輔助生存。

但是就是盡量降低這些可能。

 

 

所以也許帶了保險套疾病可以多一些預防。

但在心態上就是在社會發展至此,看來產生了一批拖拉物種進步的「動物」。

它們用已發展物種的「愛」當理由,本能的尋求多重性伴侶撒種(或被撒種)。

亂撒種者潛意識以為自己基因優秀,亂被撒種者以為自己條件優異以吸引多人撒種為傲。

 

 

每個物種不可能全數同步發展。

這些進化末端的它們常常以「愛」當名義,卻沒辦法看清楚自己其實吊在物種發展的車尾。

它們以人類的語言,發一堆無病呻吟跟自以為可憐不懂愛還是「愛」又怎麼怎麼的垃圾文。

有些還集結在一起互訴可憐,彼此建立信心。

 

就像今晚那位倍數女士,以談論堅定自己的「觀念」,藉以獲得在人類社會生存的信心。

可怕的是它們到處擺弄著鬆動的器官去引發人類的原始獸性,誘使人類退化。

它們沒發現,它們的觀念,在勞力生產的時代,生育困難的年代,還有低等動物界,是很常見的!!

 

 

所以它們不求進化了,還去拖別人退化。

 

 

 

下一次,

女人若是想腿鬆鬆找男人,請記得精進的人類生活是有限制的。

還有男人在興奮的時候會物種退化,不代表妳有吸引力,只是代表你是母的!

請注意連母狗都懂得坐下來拒絕公狗!

 

 

男人若是動物性發作有退化衝動,想要在伴侶之外多「吃點不同的」的時候。

請切記等你想回到人類社會時,原本的人類社會未必會接納你。

或許有些人也跟著退化了,很高興自以為很帥的甩掉了原有人類社會自己構築的家。

那你就去跟你的母性動物好好生存吧,不過記得母的沒進化就會隨便給人*。

如果還保有一絲人類觀念的人最好別選擇當動物!

 

 ......社會不是生病,是很多人開始生物退化了!請自勉別成為物種退化的成員之一~


 

 

文章附註:

註一:此畫為1538年 提香所畫《烏爾賓諾的維納斯》。據說模特兒就是一位高級妓女。

        床上那隻小狗象徵著忠實等等名畫解釋,請自行GOOGLE,反正我可是細細思索過適合這篇文章的圖!

註二:此畫為馬奈仿提香《烏爾賓諾的維納斯》之作。畫中模特為下層妓女,毫無羞恥的抿嘴直視觀畫者當時也引來眾怒。

         其他畫解,有興趣者也請自行GOOGLE。總之這兩幅畫這幅更適合我的主題,不過我比較喜歡提香那幅所以放前面囉XD

 


 
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shl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